一、寄件人交寄包裹时,须与收寄人员当面验视内件并眼同封装。
二、各类包裹禁止寄递下列性质的物品:
1.各种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 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 磺、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 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 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 等
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出版物、宣传品、印刷 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 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 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 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 的物品等。
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三、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寄件人匿报、错报包裹内件名称,违章夹寄禁寄物品,造成危害人身安 全,污染、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等情形的,由寄件人承担法律责任和各 项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保价包裹丢失或全部损毁时,按保价额赔偿;发生部分损毁或内件短少 时,按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对保 价包裹赔偿时,保价费不退回。
六、未保价包裹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 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挂号费、回执费(如发生)的三倍。
七、若收件人地址有误或收件人拒收,致使包裹无法邮递,退回时寄件人承 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八、寄件人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可持本收据到邮政营业网点查询。邮政企业 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边远地区的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 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邮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九、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用户不能正常接收短信的,邮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单据仅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使用。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