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自然人注册协议

重要提示:

在您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自然人注册用户(简称自然人用户)之前,您应当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并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您一经注册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用户,即视为您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

1.【目的意义】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国政务服务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

2.【协议适用主体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管理权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为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相关服务渠道向您提供服务的政务服务机构。本协议是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明确双方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服务内容】自然人用户允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通过的网上服务大厅、移动APP和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渠道,向自然人用户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和办理等服务

4.【用户承诺与授权】自然人用户在注册和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社保账号、银行卡账号、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驾驶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

(3)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人验证,并签发电子社保卡用于享受人社服务;

(4)如本人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5)同意接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送的信息;

(6)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7)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智能客服等第三方服务(指产品所使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允许第三方服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8)不存放、提交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用户信息保障】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考虑到自然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其账号操作的行为由自然人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然人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账号安全。

7.【禁止条款】自然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结束服务】自然人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续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申请注销账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9.【注意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自然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10.【其他规定】

10.1 政务服务机构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另行签约。

10.2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理。 

10.3 您同意,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